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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签证:
杰出人才非移民工作签证
概述 (1)
O-1适用的范围更广﹐和H-1B签证相比较﹐O-1 没有像H-1B签证在薪水﹐工作内容等方面的严格限制﹐例如﹕H-1B身份由于对大学本科学历的限制只适用于职业工作,而不适用于体育运动员或演员,而O-1则没有这一类的限制。 (2)
O-1身份没有工作期限的限制﹐能适用于那些H-1B工作期限(6年)已经用完的人。一般来说,H-1B持有者最多只能在美国居住6年,而O-1身份持有者,除了最初在美国可以居住3年外,只要能证明他的工作需要他留在美国,以后可以无限期地以1年1续的方式,申请延期,一直延下去。对于H-1B持有者6年期限到期﹑L-1B持有者5年期限到期﹑或者L-1A7年期限到期的外国人﹐如果符合条件﹐就可以申请转换成O-1的身份﹐继续合法的留在美国工作和生活。 (3)
O-1签证最大的价值,在于对尚未拿到回国居住两年豁免、或不能拿到豁免的J-1持有人,提供了继续留在美国工作的最佳选择。如果,J-1持有人在其J-1身份到期前,尚未拿到回国居住两年豁免、或不能拿到豁免,就不能转换成其它非移民工作身份(H-1B或L签证)、也无法继续留在美国工作。但是,仍然可以获得O签证。 此外﹐在O-1身份期间﹐还可以申请相关政府部门豁免(IGA
Waiver)﹐EB-1杰出人材职业移民及EB-2 NIW 也可以同时提出。因为O-1签证的申请要比其它与就业有关的非移民身份申请要高﹐它没有遭到美国劳工会的反对与限制。 关于O-1签证的申请 A.
科学、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的人 1.
在其领域内,因杰出的成就而获得的国家奖(不一定是美国的),或国际认可的奖励的证明; 2.
由他们同领域的国际或国家级专家来判定的,要求其成员有杰出成就的专业协会的会员证明; 3.
专业刊物或主要媒体上发表的关于此外国人及其相关工作的报导; 4.
为其领域内他人的工作作评定的证明; 5.
在其领域内所作的学术研究或商业上的巨大贡献; 6.
在专业刊物或其它主要媒体上著书或发表论文的证明; 7.
在组织或机构的工作中,以出色的声誉,担当关键和重要角色的证明; 8.
此外国人的工资与同行相比是高报酬的证明; 9.
其它类似证明。
1.
已经或将要在具有卓越声誉的作品中担任主角; 2.
在专业领域的出版的评论,显示该外国人取得了国家或国籍的认可和成就; 3.
在具有卓越声誉的表演中担任领衔主角或重要角色; 4.
在表演艺术上具有商业方面的成功,如票房收据、磁带、CD唱片、或录像带销售等证明; 5.
有关机构、政府、或其它专家对其杰出成就的认可的证明; 6.
此外国人的工资与同行相比是高报酬的证明; 7.
其它类似证明。 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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