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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矛谈盾
关於矛盾这一词的故事,恐怕一般人都知道了。《韩非子.难一》里说,楚国有一个人既卖矛又卖盾,他先举着矛对大家说:"你们看见这个矛了吗?吓,可是无盾不入呢!"於是大家都啧啧称赞;但是接着他又拿起了一块盾,说:"你们看见这个盾了吗?吓吓,可是无矛可入呢!"不动脑子的观众又是一片啧啧声。可偏巧有一位聪明人脑袋多转了个弯弯,问他道:"那么请问,如果拿你那只矛轧你这只盾,结果会怎样呢?"那主一下就傻了眼,无言以对。於是这个故事就流传下来变成了一个成语,专门讽刺那些不相一致的言或行。
其实,生活里都是矛盾,白天黑夜,生死男女,东南西北,上下左右,既相对立又相辅成,这就是世界存在的方式。说实话,我倒不觉得那个卖矛盾的人有什么值得丢脸的,倒是那个问问题的人太叫劲,认死理。在古今中外许多伟人和圣人里,我觉得庄子特别了不起,他对事物矛盾普篇性的认识最透彻,因而也最能跳得开。我设想,如果庄子是那个卖矛盾的,他大概会像解释庄周与蝴蝶的关系那样回答那位认死里的楞头青:"哎呀,先生,你怎么这么傻呢?其实啊,我卖的东西虽叫矛盾,其实就是一个东西呀,这矛吗,其实也是盾,这盾呢,其实就是矛,是矛中有盾,盾中有矛哇..."如果那人再要追问,庄子一定会把矛盾拱手递给他说:"先生,这矛盾我也不要你的钱了,拿回去好好琢磨琢磨吧。"然後长笑而去。
其实中国和西方先哲们很早就都对事物既矛盾又统一的性质有了认识,古希腊有个叫赫拉克里特的一句警世名言就是:"你不可能在同一条河里插足两次。"意思是说,尽管你看到的是同一条河,但这是一条不停流动的河,世上万物都在变换之中,都在矛盾之中。但他又说,这个世界也是统一的,这个统一来自於万物的合理搭配。到近现代社会,又出了个黑格尔。黑格尔对事物的矛盾统一性质有着最透彻的解释。虽然中西哲人们都事物的矛盾性质有过很多的阐述,可在日常生活里,我觉得中国人对事物矛盾性的认识比西方人,尤其是美国人要清楚实在。我们中国人常爱说的"得过且过,""勿躜牛角,""难得糊涂,""物极必返"等等,听起来消沉折中,但许多时候是在谈事物的矛盾普遍性,是在对许多说不清的事情提供解释或解脱之道。一个人在生活里要没有这样的态度和认识,就必然会在许多问题上想不透,解不开,最终只能导向"作茧自缚"或"自相矛盾"了。
比起中国人来,我觉得这美国人在许多问题上就容易"作茧自缚"和"自相矛盾。"不谈别的,就说美国的司法吧,就常在许多问题上纠缠不开。美国司法喜欢把什么事都想绝对了,大大小小,事无巨细,都要有个依据,好像这世界不是黑就是白一样那么简单。可尽管美国的法律几乎细到芝麻针尖大的事都有法可据,许多矛盾的事还是陈出不穷。比如说最近闹得很凶的"平选法"是否应该废除一事,支持者说,废除了这一法案,就等於侵犯了少数民族的权力,与美国自由平等精神不符合;反对者说,继续这项法案又对美国白人不公平,也与自由进取的美国精神不符合。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莫衷一是。还比如这个人与动物的关系,美国人说要爱护动物,殴打狗猫或其他宠物可被起诉"虐待动物"罪。至於吃狗肉这样的事就简直想也不敢想的了。那么我要问,狗和猫是不能吃了,那鸡呢?羊呢?鱼呢?虾呢?也许你会说,鸡羊鱼虾和狗猫不一样,後者是富有人情味的动物,而前者本是人间一碗菜,该吃,该杀。那么我会说,其实这人情味本身就是相对的,在极大程度上是人所付予动物的,是包含人的强烈主观感觉的。如果你觉得这样解释还比较牵强,那我就再退一步说,即使我们承认鸡羊鱼虾不比狗猫那样让人同情,那么牛呢?依我看来,牛是最值得我们人类同情的了,吃的是草,挤的是奶,不像狗猫那样,吃香的,喝辣的,还什么事不干。人们只知道狗有情感,伤心了会流泪,岂不知牛也是会流泪的。我小时候在乡村就见过临死前泪流满面的老黄牛。因此,要谈人情味,我看牛的人情味远胜於猫狗之类。我们中国人虽也吃牛杀牛,但常把自己敬重之人如母亲,大哥,公仆人员比作老黄牛。而这西方人可真把牛用得够惨的了。这儿的人吃个鸡鸭鱼虾还尚知道把皮给省下来,而把牛则从心肺到骨皮都利用了起来。吃的如牛奶,奶酪,黄油,冰激淋;用的如皮鞋,皮带,皮手套哪样不是从牛身上来的呢?那些吃得大腹便便,穿得衣冠楚楚,领着狗啊猫啊逛大街的人有没有为那可怜的牛们儿叫过屈喊过冤呢?
比较起来,在美国我所见过的最荒唐的矛盾又莫过於在对一生一死的问题处理上。首先说这"生,"在如今的美国,堕胎是否合法这一问题已打了多少年的官司。支持者说,这是妇女的合法权益,不许堕胎就是违反了妇女自由;反对者说,胎儿也是人,堕胎不只是剥夺了胎儿的自由,更是与杀人没有两样。这一矛一盾纠缠不清,已经好几条堕胎医生的性命都赔进去了。再说这"死,"老美也有许多搞不清的矛盾,真上了孔老夫子说的话:"未知生,焉知死。"美国密知安州有个医生叫克沃健(Kervorkian),人称"杀手医生,"他专为患不治之症而痛苦不堪的人提供安乐死。但自操业以来,控告他谋杀罪的官司就没断过,支持者和反对者斗来打去,天昏地暗。反对者说,只要人是活的,你用催死手段提前结束了他们的生命,就等於是剥夺了他们生的自由,就等於是谋杀;支持者说,这些人患了不治之症,度日如年,生不如死,让他们这样活着才是谋杀,是剥夺了他们死的自由。究竟谁是谁非?为矛为盾?搞得糊糊涂涂。我想,他们肯定是不会理解妻子亡故,庄子"鼓瑟而歌"的故事的。
如果说这一生一死的矛盾对美国人来说实在太悲剧化了,太残酷了,因此还是不要轻易就这么判断谁对谁错或无对无错的话,那么还有一个近乎喜剧化的矛盾。就是这个"活"字,而且是最典型,最高潮的"活"---结婚。中国人虽然都知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道理,但也不会在结婚时让人发个"白头到老"的誓。至多也就"一拜高堂,二拜爹娘,"再"夫妻对拜,"就"送入洞房"了。可美国人必要煞有介事地在牧师面前"荣华富贵,生死同心"地"I
do, you do"一番。结果呢?该离的还是离,该散的还是散。好来乌艳星伊利莎白泰勒已正斤八百地"I
do"了八次,但大都坛花一现,现在大概又要准备第九次了。人们要问,既然早知会最终"don
not",又何必非去"do"不可呢?就像那个卖矛又卖盾的主儿,早知是不可能的,为何非要夸个海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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