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穿着
许多从国内来的人都有一个感觉,就是美国人平时穿着不很讲究。首先是没有一个定式,几乎穿什么、怎么穿的都有。如果在一些场合见到人们都穿一种式样或一种颜色的衣服,就得留心了,因为这往往是他们在通过服装表达一种倾向或主张。比如说,现在常在大街上看到一些小青年,三个五个一群,剃着光头穿着白色圆领衫和一条肥大的黑裤子,我一开始还以为这是一种时尚,可後来在电视上看到他们的犯罪报告,才知道这种打扮是属于某个特定的行帮标记。另外,在美国体育球赛转播里也常看到观众席上有近一色的服装,那是因为这服装色彩和他们各自喜爱的球队队服色彩一样,这样穿着是表达对所喜爱球队的支持。
除了式样上不讲究以外,美国人的穿着往往并不显示他的身份。比如说牛仔服吧,谁都能穿。男的能穿,女的能穿,老的能穿,少的能穿,腰缠万贯的大亨,露宿街头的乞丐,举国所向的总统,十恶不赦的囚犯...,都能穿,也都爱穿。正因为如此,我出国时带来的服装穿得最值的就是那两条牛仔裤,而且越来越破,据说已很有价值。
当然,美国人穿着也有时尚,但这个时尚是很不具体的。他是一种风格上的,而不局限在一种式样。不但衣着的时尚在千变万换之中,而且一个时期会并存多种时尚。每年好来乌的奥斯卡颁奖典礼不仅是个电影的盛会,更是一个时髦服装大展。男明星当然没什么,一色黑的燕尾服;这女星的服装可就像万花筒一样了。你看她们一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在人群里左顾又盼,惹得影迷们头晕目眩。
但如果就此认为美国人穿衣服真的就那么随心所欲和毫无规则就又大错特错了。说他们不讲究,往往只是表面的,风格上的;而在骨子里,在具体情境中,他们对穿着可讲就得利害。首先,什么场合得穿什么服装。说总统平时在戴维营休假穿牛仔服当然没问题,但如果去国会演讲也穿个牛仔裤,恐怕第二天就有人要他滚出白宫。一般美国人也一样,平时什么是晚礼服,什么是休闲服,工作服,运动服都分得很清楚。就说这西装吧,婚丧礼葬的,歌舞聚会的,学术报告的,一般应酬的,从色彩到式样都有一些微妙的差别。还有这个领带,千万不可小看,它往往代表着一个人的爱好、身份及主张。最有趣的是一九九二年的那次总统大选,当时有三个候选人:布什,克林顿,裴洛。那年竞选的时髦口号是"改革"(change),于是这三个人都力图表现出一个改革家的形象。那天在全国电视辩论上,三人都不约而同地带上了一条色彩鲜艳的领带。克林顿毕竟年轻,而且代表激进的民主党,有周俞之风,带上这么条领带倒也说得过去,可布什和裴洛都已是黄盖之年,且皆属老谋深算之辈,如此穿着就难免刺眼了一点。
还有,美国人虽然有时在衣服上随便一些,但这一头一脚却很讲究,不管是正式场合还是在平时。记得国内有这么一句话:"瘪角,瘪角,瘪在'脚'上;噱头,噱头,噱在'头'上。"这句话用于美国人还真合适。你别看他们衣服有时穿得乱七八糟,这头可是每天抹得油光铮亮。还有这个鞋子得穿好的。我注意过我的美国学生,穿名牌服装的倒不是那么多,但所穿的鞋子大多有名有姓,什么"Nike,""LA
Gear,""Rebork"等等。难怪现在美国电视广告里在生活用品方面有近一半是做洗发水和鞋子的。
再看看我们中国人的穿着。现在我常想,自己这一辈子在穿着上实在够寒碜的。小时候不懂,没多少爱美的要求,不冻着就行了。第一次对"时装"这个字有了具体概念是在上中学以後,那时候人人都想得到一件军人穿的东西。黄军装,黄军裤,黄军帽,黄军鞋,大概以为作为军人很是潇洒气派的缘故。所以只要家里有一人去当了兵,每年就都有穿不了的寄回来,这家人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就都开始从头到脚穿上了黄军装,很是惹火。可惜咱们家没一个当兵的,也就从来没如此时髦过。
等我稍大以後,又时兴了蓝涤卡,那时能有一件新的蓝涤卡上衣,就如今天穿一件"Polo,""Classic"一样让人羡慕。可那时做一件涤卡上衣得花上五块钱左右,几乎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薪水的四分之一。我家子妹五个,没那么消洒。
上了大学後终于穿上了蓝涤卡,却又不再那么时髦了。记得那时上大班课时有一百六十多人,从背後望去,几乎只见两种颜色:蓝的(涤卡)和黄的(军装)。那时班上女生不多,只有七八个,即使她们穿的也都是最简单朴素的布料,但色彩上红的一点,紫的一团,多少在整体上加了一点生气。现在想想还真亏了那几个女生,不然非留下个色盲症不可。
等我到北京上研究院,已是改革开放的日子,又赶上是首都,从思想观念到经济条件上都使人们对穿着开始讲就起来。当时街上有不少摆衣服摊的,卖的全是港台地区流行的服装,从色彩到式样都耀眼得利害。那时即使是中老年男人们的穿着,也不再只是一黄一蓝了。可惜我还是老古董,不是不想穿,而是穿不起。一月的生活补助有一半用来买书了,剩下的一半还得吃饭,所以还是凑合着穿吧。但说实在的,都是青春年华,该是爱美的日子,心里就多少会觉得不平衡。当时就怕想"人是衣服马是鞍"这句话,而爱听"心灵美,""内在美"之类的宣传。
後来出国了,知道外面衣服贵,带出来的行李箱里大半是衣服。出国这么多年,身上穿的,脚上套的,头上戴的,大半还都是九年前从国内带来的。而且,若去问一问其他大陆留学生们,我肯定大多也是如此。好在美国人在穿着上不是那么在乎,你穿什么,怎么穿都不会引起太大的注意。但问题在于,我们在国外的这么多年,正是国内服装日新月异之际,多少年被压抑的爱美之心得到充分的张扬,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红红绿绿,如花似锦。以致我们一回去,那十年前的衣服使我们看上去简直像是从唐朝回来一样。难怪有人称呼我们这些人是"洋插队"的。当然还有更刺耳的如"说话洋里洋气,""穿着土里土气,""用钱小里小气"等等。当初还能用一句"心灵美"或"内在美"抵挡一二,如今再用这些词汇就会被认为有神经病了。
讲一个我在穿着上的尴尬故事。出国前,也不知从哪儿的来的观念,以为外国人天天西装毕挺,自己到了外国也得这样,所以花了整整一个月的工资买了一套毛料西装。谁知出国後一直就压在箱底没动过。第一次穿那西装已是出国七年以後的事。那天是论文答辩,为了表现对指导老师们的尊敬,是必然要穿得正经的。我打开那已盖上了一层薄灰的箱子,从最底下把那件西装掏了出来,一看是北京"雷蒙"牌的,在国内算是名牌。舒展开来一看,由于折叠得久了,上了皱了,也有了味了。于是拿到街上店里洗一洗,拿回来时,竟也如新的一般。滑稽的是,第一次穿上新西装,却没有车子开,仅有的一辆老哑车让妻子开去打工了,于是只得骑车去学校。平时也天天骑车去上学,并没什么异样,但那天穿西装骑车子,就觉得像戏台上扎大靠坐花轿一样不协调,引得路上不少人侧目。
到了系里,一进办公室,见到我那位总喜欢相互开玩笑的美国同窗。这哥们儿是典型的美国西皮士,人很好,可就是整天拖鞋撒袜,衣衫褴褛。疯癫起来,有点像个道士。他一见我如此打扮,先是把眼睛一遮,作刺眼状,然後就盯着我的领带看,弄得我倒有点不好意思,赶忙解释为什么要穿得如此正经,并非有意和革命学生群众分别开来。他手一摆,意思是无须解释,然後就走过来把我的领带一下两下就揪了下来。我看着他,有点吃惊。他一边摇着头一边对我说:"No,no.no...."说着就像巧媳妇编花篮似地三下五除二就把我的领带重新理好了。原来,我领带打得不对,还是出国前和单位里一位自称是"美国通"的同事学的,结果看上去那领结就像面球一样鼓着,一点也不潇洒。经他这么一拨弄,领结一下收紧许多,然後两条袋子一宽一窄飘洒下来,很是得体。那位西皮士帮我打完领带後,坐回座位,左右侧着看了一眼,点了点头说:"行了。"我站在那儿看着他,竟说不出话来。因为在我想象里,这位仁兄平时穿衣服能把扣子全系上也就算是不错了。可刚才打领带那娴熟,那韵律简直像在舞蹈一般。从此,再见到这位老兄蓬头垢面,邋邋遢遢的样子时,就再也不敢做道士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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